经查,薛平、王明霞2人存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行为,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对薛平、王明霞2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予以撤销、注销,三年内不予注册,并将“挂证”人员的不良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特此通告。
执业药师 | 身份证号码 | 资格证书号 | “挂证”单位 |
薛平 | 610330********0016 | 0087364 | 两当县蘅康堂医药有限公司 |
王明霞 | 622123********0625 | 0148505 | 两当博仁医药有限公司西坡镇分公司 |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