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药品监管督导,防范化解药品流通使用环节风险隐患,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方位保障药品安全。
一是强化部署安排。第一时间出台通知,明确牵头科室、督导对象、督导内容、时间节点,对药品监管和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组成3个检查组,以各县区、园区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化妆品经营企业等为监管对象,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提高监管督导效能。
二是聚焦重点督导。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以城乡结合部、农村等为重点区域,以单体零售药店、药械网络销售企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疫苗接种单位等为重点对象;化妆品流通环节以染发烫发、宣称“白发转黑”、儿童化妆品及国家、各省药监局通报的不合格化妆品等为重点产品,以美容美发机构、小型超市、批发市场、涉及网络销售等化妆品经营者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规范经营秩序。
三是加强市县联动。推动检查执法、市县区联动,对集采中选药械、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治用药、特殊管理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医疗美容类药械等产品开展抽查检查;针对疫苗、芬太尼类药品、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品种,结合年度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
四是强化跟踪问效。及时汇总未索取医疗器械和药品的注册批件、随货同行单印章印模样式不符等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根据监督检查职权统一交办至县(区)市场监管局或市局相关科室(单位)进行办理,并跟踪办理情况,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风险隐患及时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