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通告(2025年3月)

   2025-04-04 内蒙古药监局huamei20
核心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我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我局依法注销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附件:注销的许可证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注销的许可证内容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名称

许可证编号

1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内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005号

2

呼和浩特市欣龙康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内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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