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节奏,前几批国采在文件正式公布前,均会流传出相关报量目录及文件,此次国家带量采购进行目录商讨,是一个小小的意外,但这也在情理之中,本身前几批的报量目录的形成就是按照国家带量采购原则,从触发国采(3家过评或1+2)的条款机制上,进行范围遴选。
此次组织召开国家目录讨论会,基本上意味着第五批已经箭在弦上。笔者分析,四批五批的报量大约是在2020年的12月8日,当时流传版的《通知》要求各地医保局于12月12日正式启动第四批国家带量采购药品的报量工作,各省须在12月30日前完成相关药品预采购量的审核并上报至联采办。然后,2021年的1月15日正式下发四批五轮采购文件,不到一个月的2月8日正式公布中选结果,4月采购执行。按这个节奏推算,由于2020年疫情的原因只搞了一批,今年如果时间成熟在四批五轮基础上再搞两批属于正常节奏。
按这个速度推算,如果近日组织召开目录前期讨论会,那么医疗机构目录上报的时间不会太远,应该就在4月,按四批五轮的节奏推算,第五轮六轮大概率的集采时间就在5月!考虑到五月有一个小长假,基本上可以判断,5月中旬左右,第五批六轮国家带量采购就将拉开序幕,7月正式执行。当然,如果期间有一些变化调整,6月开始此批国采也属正常。
结合四批五轮国采周期来看,2018年11月4+7发布公告后,将近9个半月后,4+7扩围再开始进行。考虑到试点及各方面需要磨合,这一段时间略长属于正常现象。再从4+7扩围发布时间(2019年9月1日)来看,二批三轮国采发布时间为2019年12月9日,速度明显加快,只用了三个月时间。考虑到2020年的特殊情况,三批四轮的时间略晚,迟延到2020年的7月,但不到五个月也就是2021年的1月15日,四批五轮国采就已经启动。综合判断,结合各方消息,不出意外,如果今年5月或6月启动了五批六轮国采,那么,最晚今年12月之前,再开展六批七轮国采完全是可行的。
今年3月5日,联采有关部门与11个省市联采办代表在南京组织召开了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主要内容是探究开展专项药品采购,研究国家带量采购品种到期后的续约工作,完善国家药品集采方案的中选规则。据了解,关于国家药品集采方案的中选规则尤其是三个条件(0.1、50%、1.8)已经相对成熟,没有太大的变化。
在采购目录入围机制上,国采只是强调过评满三家或符合1+2条款有机会进行国采,但并不代表就是这一批一定会采,国采除了充分竞争数量外,还要考虑采购金额、涉及病种以及国家与地方的衔接等综合因素。唯一提醒企业留意的就是,随着医保结余留用资金在各地的陆续发放,这种激励政策将极大的改变和影响临床处方药物行为。可能今年上半年企业和医疗机构还觉得无关紧要,随着重庆等地首批药品结余留用金额的下发,合理报量、把量报足将成为医疗机构对待国采的高度统一认知。
如果今年年底再完成一批国采,2021将创下新的国采记录,一年开展三批,按这个节奏,留给500目录其它品种的时间,真的不会太多了。国采采不着,省采就会找上门来。然后2022年再开展两批国采,随着长三角、陕西联盟、六省二区、重庆联盟、京津冀等联盟的完善与加快速度,明年,500个品种将彻底全部被集采一遍。
故事到此并没有结束,旧的500明年全部集采完毕,然后让我们再静待新500目录,又是一批新的集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