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普信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我局在办理案件时发现,你公司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进行销售行为,质量管理体系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销售药品。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
2025年4月2日
安徽省普信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我局在办理案件时发现,你公司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进行销售行为,质量管理体系存在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销售药品。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分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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