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备案的公告

   2025-04-09 甘肃省药监局huamei70
核心提示: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 第19号)第三、第十六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2018年 第19号)第三、第十六条规定,现对不符合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备案情形和未按要求履行2024年度报告的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品种取消备案,涉及4家医疗机构、10个医疗机构制剂品种(见附件)。取消备案的品种,在符合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备案情形的前提下如确为本机构临床需要,请按照相关程序重新备案。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备案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目录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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