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5-04-14 广东省卫健委huamei20
核心提示: 一、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的背景  2024年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优化护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

 一、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的背景

  2024年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 优化护理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6号)提出,医疗机构结合实际,遵循自愿原则,在部分病区探索开展住院患者免陪照护服务。2025年1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25〕2号)提出,在部分地市选择若干医疗机构探索提供住院患者免陪照护服务。2025年4月1日,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中医药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等9部门共同出台《广东省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

  广东省作为全国人口大省,选择部分地市、部分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是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完善医疗护理制度,更好满足患者全面、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轻患者家属住院陪护负担的一项改善护理服务举措,也为应对人口结构变化、构建社会化照护体系提供实践基础。

  二、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的工作目标

  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完善医疗护理制度,更好满足患者全面、优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轻群众住院陪护负担,选择部分地市若干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探索建立患者住院免陪照护服务相关服务规范、运行和保障机制,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形成一支以护士为主导、医疗护理员为辅助的专业照护队伍。深化医疗护理员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护理照护水平与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及患者多样化需求相匹配,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同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和典型做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三、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的试点范围

  各地级以上市要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经遴选,确定广州、深圳、汕头、佛山、惠州、东莞、茂名、清远等8个市作为省级首批试点地区,每个试点地区遴选2—5家医疗机构(以三级医院为主)开展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地区覆盖了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城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所在地区及部分已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地区,并在粤东、粤西、粤北各确定了1个试点市。后续将视试点情况逐步扩大省级试点范围。

  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

  从建立管理机制、完善支付机制、合理推进试点、加强支持保障等四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任务。

  一是建立管理机制。具体任务包括合理配置护士数量、建设医疗护理员队伍、强化医疗护理员培训、规范医疗护理员服务行为、强化医疗护理员服务管理等。

  二是完善支付机制。具体任务包括建立完善服务价格政策、推动规范市场化收费行为、探索覆盖免陪照护服务费用的商业保险等。

  三是合理推进试点。具体任务包括合理确定试点医院和病区、逐步提高试点病区比例、加强与陪护服务机构协调等。

  四是加强支持保障。具体任务包括加强住院病区探视管理、提升医院管理和后勤保障能力、完善信息化管理、培育和发展智能护理、保障医疗护理员权益。

  五、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步骤

  一是2025年3—5月底。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分工分别出台与试点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明确并公布一批省级试点医疗机构。

  二是2025年6月至2027年5月。各试点地市、试点医疗机构有序推进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免陪照护服务病区比例。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定期对免陪照护服务病区试点工作进展进行指导。省市护理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和行业组织加强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质量控制和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

  三是2027年6月。各试点医疗机构对免陪照护服务病区建设进行评估总结,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对各试点医疗机构工作进行评估。

  六、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的保障措施

  《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把试点工作作为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惠民便民措施的重要任务,完善试点工作监督管理和保障机制,促进免陪照护服务可持续和健康发展。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保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科技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形成合力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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