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严把物料质量管、严把生产各环节质量关、严把产品放行质量关以及确保各项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五个方面作出公开承诺,接受职工监督。鼓励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并详细列举了可以举报的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情形。通知还要求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在仓库公示企业使用的原料、辅料、包材来源和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特征,在配料岗位公布企业常年生产品种的法定处方/配方。
同时,省药监局六分局印制了《关于鼓励举报药品化妆品违法生产行为的公告》、《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承诺》、《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承诺》并下发至辖区内药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要求企业张贴于生产车间、办公场所、仓储区域等醒目位置并永久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