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监督管理,确保制剂安全有效,针对部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存在批准(备案)处方中药味名称与实际配制投料时饮片名称不一致的情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方中药味名称对应的饮片规格为净切制品,如甘草(药材名,下同)-甘草片(饮片名,下同)、车前草-车前草、五倍子-五倍子等情形的,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处方中药味名称不需更改修订。但处方中药味名称涉及人参、西洋参、红参及黄连时,各医疗机构经确认投料的饮片规格如为人参片、西洋参片、红参片及黄连片的,备案制剂通过报告事项明确,原注册制剂在省局药品注册信息监管系统中进行修改审核。
二、以下情形的,备案制剂通过报告事项明确处方药味按饮片炮制名称表述,原注册制剂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医疗机构明确药味名称,在省局药品注册信息监管系统中进行修改审核。
1、处方中药味名称对应的饮片规格实为炮炙品,即经炒、
蒸、煮等或加辅料炮炙的,如苍耳子-炒苍耳子、没药-醋没药、白术-麸炒白术、香附-醋香附等;
2、处方中药味名称对应的饮片规格不明确,可能为净切制品,也可能为炮炙品。如山楂,对应的饮片规格可能为净山楂、炒山楂或焦山楂;知母,对应的饮片规格可能为知母或盐知母等;
3、处方中药味名称命名不规范。如生地应为生地黄、熟地应为熟地黄、制首乌应为制何首乌、益母草应为干益母草等;
4、处方中药味名称因标准更新或修订等需重新确认名称。如制黄精为蒸黄精、参须为红参须或人参须、明矾为白矾等。
三、处方中药味需用替代品替代。如龙血竭替代血竭。相关单位应按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要求,开展替代研究,按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报。
特此通知。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