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检查工作重点。将冷链储存药品、互联网销售药品、中药饮片及疫情防控用药品等药品列入重点检查品种,将购销合法性、储运合规性、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和有效性、药学服务以及“七统一”管理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进行全面检查,查细、查深、查透,对症下药,依法从严处置。
二是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综合研判投诉举报、稽查办案、不良反应监测等多方面的信息,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关键环节的飞行检查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依法从重处罚。
三是大力开展延伸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乱在门店,根子在总部,“七统一”管理不到位。通过对连锁门店开展延伸检查,倒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
四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一分局与辖区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属地市区市场监管局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发现企业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同时进行上下延伸,并及时向责任部门推送信息,确保发现问题应查尽查,应改尽改,织紧织密药品零售市场监管网络。
五是发挥联合惩戒作用。对有违法行为的门店移交市、县市场监管局实施顶格处罚并进行信用惩戒;将违法行为主体告知审批服务局,对相关企业的审批从严把关;对医保定点的药店推送医保局建议取消其医保定点药店资格。将有关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药品抽检不合格信息、处罚信息等在有关媒体公开曝光。
通过检查,进一步督促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加强诚信自律,切实履行好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坚持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维护药品零售市场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