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用药安全“烦心事”,根据省市纪委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舟山市局全面开展“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筑牢群众用药安全底线。
一是迅速行动,压实责任链条。根据省、市级工作部署,联合卫健委出台《“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项治理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实施步骤、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并制定“三小”现场检查工作指引。召开全市“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强调工作要求。
二是全面排查,摸清经营底数。组织各地对辖区内“三小”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精确掌握“三小”主体清单,夯实监管数据基础。建立三张清单,根据经营主体以往案件或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分类分级,对重点关注经营主体合理提高规范指导频次。
三是宣贯指引,强化主体责任。各地积极组织开展“三小”专项治理宣贯培训会,制作印发小诊所、小美容院等合规指引书,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合规能力。督促“三小”经营使用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引导他们主动发现并及时整改,从源头减少药品安全隐患。
四是专项指导,提升监管效能。联合市卫健委组成专项指导组,深入基层对“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现场面对面指导经营者合规经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涉及销售过期药品、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