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省局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指导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持续抓好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全覆盖监督检查,会同省市场监管局对16市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守住疫苗质量安全底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山东省局坚决贯彻国务院和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将确保疫苗流通质量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推进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一是省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二是成立由省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疫苗流通质量监管、疫苗用药包材质量监管、协助批签发检验等工作;三是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8项主要任务,提出3项工作要求;四是召开全省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会议,省局分管负责同志就做好新阶段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工作再动员再部署;五是参加全省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闻发布会,协调疫苗生产企业加大疫苗供应力度,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做好疫苗供应保障和宣传引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