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在全省组织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

   2021-04-19 1490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打击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针对《问政山东》曝光的化妆品包装无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打击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针对《问政山东》曝光的化妆品包装无标签、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销售过期化妆品等问题,4月16日,山东省药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省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深入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的理念,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对《问政山东》曝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消除化妆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公众用妆安全。

“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范围和问题,要求对化妆品集中销售区域经营者、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单位、酒店宾馆、母婴用品店、化妆品专卖店销售最小包装无标签化妆品、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销售过期化妆品等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方案”明确了整治任务,要求对《问政山东》曝光问题彻查整治,对问题产品经营者和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用好用足顶格处罚手段,提升整治效果;建立化妆品经营监管长效机制,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压实监管责任;着力推进社会共治,加大《条例》宣贯力度,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畅通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引入媒体和社会监督,推动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

“方案”确定了专项整治步骤,安排4月16日-6月15日为期2个月的行动,第一阶段(4月16日-30日)开展集中整治,各市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第二阶段(5月1日-15)日规范提升,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制度建设等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总结经验,补齐短板,巩固整治成果;第三阶段(5月16日-6月15日)开展督导“回头看”,明察暗访,对整治成效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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