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在全省组织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

   2021-04-19 1710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打击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针对《问政山东》曝光的化妆品包装无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打击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针对《问政山东》曝光的化妆品包装无标签、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销售过期化妆品等问题,4月16日,山东省药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省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深入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的理念,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为契机,对《问政山东》曝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消除化妆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公众用妆安全。

“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范围和问题,要求对化妆品集中销售区域经营者、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单位、酒店宾馆、母婴用品店、化妆品专卖店销售最小包装无标签化妆品、无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销售过期化妆品等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方案”明确了整治任务,要求对《问政山东》曝光问题彻查整治,对问题产品经营者和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用好用足顶格处罚手段,提升整治效果;建立化妆品经营监管长效机制,实现网格化监管全覆盖,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压实监管责任;着力推进社会共治,加大《条例》宣贯力度,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畅通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引入媒体和社会监督,推动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

“方案”确定了专项整治步骤,安排4月16日-6月15日为期2个月的行动,第一阶段(4月16日-30日)开展集中整治,各市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第二阶段(5月1日-15)日规范提升,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制度建设等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总结经验,补齐短板,巩固整治成果;第三阶段(5月16日-6月15日)开展督导“回头看”,明察暗访,对整治成效进行评估。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  营业执照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备案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招商入驻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20008428号  |  鲁公网安备 371526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