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集采共纳入45种药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治疗领域,中选结果与广东省去年挂网价格相比平均降价65%,执行后预计首年将节约药品费用13.75亿元。
常用药品、抗癌药品降价明显
国家第四批药品集中采购共有45种药品中选,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治疗领域,如治疗呼吸道支气管炎的药物氨溴索、治疗过敏症状的氯雷他定、镇痛药帕瑞昔布与布洛芬等,都是老百姓常用药中用量较大的品种。
中选结果与广东省去年挂网价格相比平均降价65%,最高降幅达到96%,执行后预计首年将节约药品费用13.75亿元,成果进一步惠及广大群众。
以治疗带状疱疹后神经痛治疗药物普瑞巴林胶囊(150mg)为例,集采后每粒价格从14.5元下降到0.5441元,降幅96%,每月可节约费用约837元。
抗癌药索拉非尼单片价格从66.5元下降到22.8167元,降幅76%,每月可为患者节约药费5242元。抗癌药硼替佐米注射剂(1mg)单支价格从850元降至298.95元,降幅72%,整个疗程可节省约5500元。
落实医保支付配套政策
为做好国家第四批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在广东省落地实施,3月30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卫生健康、药监部门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确定于5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落地执行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同步实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标准等配套措施,促进医院优先使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中选药品。
同时,大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强化中选药品合理使用。明确中选药品生产企业保障中选药品质量和供应的主体责任,确保按照约定采购量足量供货,建立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院用药品种规格数量等为由限制使用,切实保证使用量。
同时对群众合理用药需求的非中选药品,医疗机构应予以保障,不要“一刀切”停供非中选药品。挂网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确保供应的情况下,医疗机构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采写:南都记者李文 通讯员粤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