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领导小组。由省药监局四分局及威海市公安局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协作联动办公室,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负责日常沟通协调、情报信息报送及每月向领导小组书面汇报沟通协调的情况等工作。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工作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协作联动办公室负责筹备和组织,由省药监局四分局和威海市公安局分管领导轮流主持。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包括案件移送及交接工作流程、涉案证据保存及处理要求和提前介入工作制度。
四是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和宣传报道制度。规定重大紧急情报信息应在获取后 3 日内向对方通报,其他情报信息每月互相通报一次;及时掌握公众舆论的动态变化情况,共同开展新闻报道和舆情的分析研判工作,加强药品监管和执法工作,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及时宣传报道打击的行动、打击的成果和典型案例,发挥其震慑犯罪、揭露违法、警示风险、教育示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