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2021-06-15 2030
核心提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增强化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增强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经组织专家审评和现场核查,遴选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家机构作为第二批国家药监局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现予公布。

  

  附件:第二批国家药监局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名单

  

  

  

  国家药监局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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