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0版三明医改中,县总医院负责人拥有了人财物的支配权,业界俗称其为“第二卫生局”,也就是说,总医院分了卫健委的权,三明市和各县区卫健委不再把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角色集于一身。
詹积富:管医和办医要分开,卫健委管医,总医院办医。卫生健康大系统内,医政是裁判员,医管是运动员,因此,卫生健康系统的医政医管局应该分开。
一个家庭里,管钱的只能是一个人。如果大家都插一手,吵来吵去,医院嗓门大,说不够吃,吃饭的标准就会抬高,最终会导致医保穿底的后果,家庭因此破产。
医疗体系一直存在一个问题:点菜的人不埋单,埋单的人不点菜。三明医保基金有30多亿,全国两万亿,是医保局负责埋单。那么,点菜权理应回归医保局。
医保局把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给总医院,基金总额就这么多,结余归己,医院的行为才会从根儿上转变浪费和不正确的医疗行为。
医保局当下有两大核心职能,一是基金监督,二是招标采购,但还缺一项核心职能,那就是医院管理权。也就是说,医管职能应整体划归医保局,国家医保局的编制也应从成立之初的80个再相应增加几倍。
《财经》:这是否会导致医保局的权力过大?最近几年的集采,业界的行话是:代理大品种的人,从卫生局的小舅子变成了医保局的小舅子。
詹积富:医保局扩权的前提,是回归;卫健委交出办医权的前提,也是医保局回归。
我认为,国家健康委员会应当统管与国民健康相关的一切事务,委口应包括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控局。医保部门隶属于卫生健康部门,是国际通例。
现在不在同一个委口,遇到问题时总是推来推去,结果经常是谁也不管了,最终责任没人承担。设一个大家长,所有健康的问题,都向他问责,他自然就会理顺麾下各国家局的职能,以权责对称。
《财经》:1998年医保(社保)体系搭建之初,其职能放到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即后来的人社部)里面。最主要的考量是,部委分权有利于制衡。
你的方案,与三明医改集权的做法相似。但这对医改部门(国家健康委)一把手的品格,是巨大的考验。
詹积富:请你相信,全国上下,有大批廉洁奉公的公务员,其中很多人,具有很强的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