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夯实基础,强化疫苗监督检查。全力抓好疫苗接种环节质量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和强度,组织2家疾控中心和19家新冠疫苗接种单位开展自查,同时对新冠疫苗接种单位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对于在人员集中的高校、企业单位、商贸综合体等单位开展移动方舱接种的,及时主动介入,做到移动方舱全覆盖检查和每周巡查。目前已累计检查疾控中心8家次,疫苗接种点157家次,临时接种点8家次。
二、问题导向,规范涉苗单位管理。召开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宣贯并分发《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针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以及风险环节,及时梳理并制作相关资料,对涉苗单位开展培训和问题梳理,促进辖区疫苗相关单位自我对照,查漏补缺,按要求履行质量管理职责,落实好疫苗储运相关的各项要求,推进整体管理规范。
三、数字监管,实现疫苗冷链采集。发布《关于推广使用“疫苗冷链数据采集”系统的通知》,要求全区所有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疫苗接种单位开通并使用省局“疫苗冷链数据采集”系统,收集疫苗使用端冷链温度数据,确保冷链数据真实有效。目前,全区24家疫苗相关单位均已申请开通账号并进行系统使用学习,系统将于6月15-17日试运行,6月18日正式开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