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学法”提升监管效能北京市药监局组织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培训

   2021-07-07 2130
核心提示: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后药品监管工作,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做好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后药品监管工作,日前,北京市药监局以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的形式,邀请局法律顾问就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作专题辅导。培训由市药监局局长吴彬主持,市药监局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各分局、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学习。法律顾问从基本框架、基本原则和修改条文三部分入手,对本次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亮点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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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彬在讲话中强调,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处罚制度、解决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奠定了法律基础。贯彻落实好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好药品监管、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要将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学习纳入到全局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的必修课中,通过会前学法、依法行政培训、专题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研讨,努力做到学深悟透,指导实践;要规范实施药品监管检查,强化权责法定意识,检查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注意用好检查结果,特别要做好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监督整改,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坚守药品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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