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之一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座谈会在京召开,旨在推进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秩序。
会上,中国健康传媒集团、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分别汇报了2021年上半年医疗器械网络舆情监测情况、我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发展业态及监测处置工作情况;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重庆等省(区、市)药监局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了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情况;上海市长宁区、无锡市、杭州市市场局有关负责同志从基层监管角度出发,分享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的主要措施和创新举措;京东、美团、拼多多、苏宁易购、阿里巴巴、唯品会、医流巴巴7家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代表就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经验做法进行交流。
会议指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是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药监局不断完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法规,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将网络销售有关规定纳入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持续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部署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各省市能够按照国家药监局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要求,在监管创新方面总结了成效、分享了措施、分析了问题、提出了建议,为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各大平台企业也在积极主动的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会议强调,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企业要高度重视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对入网医疗器械经营者的实名登记、资质审查、经营行为管理等义务,要按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药监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聚焦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加大对平台企业网络监测和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要通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管理责任,督促平台企业履行法定义务,严格依照法规提供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