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集体约谈会

   2021-08-19 383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和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贯彻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和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全面规范药品网售秩序,促进药品网售行业的健康安全发展。8月12日下午,省局召集全省22家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召开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集体约谈会,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魁、省局药品流通处、医疗器械处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药品流通处通报了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工作的背景和进展,传达了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主要精神,并建议各平台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于平台内向省内消费者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的,不提供平台服务。医疗器械处通报了今年以来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情况,并提出下步监管要求。

陈魁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极为严峻,浙江仍旧面临很大压力,各平台务必要管好自家平台,不能在药品网络销售上出漏洞。就做好疫情防控和药品网售工作,他要求,一是要全面履行好第三方平台的主体责任。各平台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落实好疫情防控哨点监测管理工作要求,对无法核实消费者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症状的坚决不得销售或提供四类药品销售服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二是要积极配合监管。各平台代表要立即向企业负责人传达本次约谈会精神,第一时间将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堵住各类风险漏洞。同时,平台业务涉及省外的,务必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坚决杜绝因履责不到位、把关不严导致的疫情传播,展示出各第三方平台对社会、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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