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药品流通处通报了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治理工作的背景和进展,传达了省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主要精神,并建议各平台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于平台内向省内消费者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药品(以下简称“四类药品”)的,不提供平台服务。医疗器械处通报了今年以来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监测情况,并提出下步监管要求。
陈魁指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极为严峻,浙江仍旧面临很大压力,各平台务必要管好自家平台,不能在药品网络销售上出漏洞。就做好疫情防控和药品网售工作,他要求,一是要全面履行好第三方平台的主体责任。各平台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落实好疫情防控哨点监测管理工作要求,对无法核实消费者是否存在发热、咳嗽症状的坚决不得销售或提供四类药品销售服务,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二是要积极配合监管。各平台代表要立即向企业负责人传达本次约谈会精神,第一时间将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堵住各类风险漏洞。同时,平台业务涉及省外的,务必要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坚决杜绝因履责不到位、把关不严导致的疫情传播,展示出各第三方平台对社会、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