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引》明确,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起草、制定和审核,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充分征求利害关系人或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改或调整。
《操作指引》明确,对拟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以及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名义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大政策措施,由负责起草的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后,按程序提交专业审查机构进行复核把关。要求慎重适用例外规定的具体情形和条件,严禁滥用例外规定。
《操作指引》强调,对涉嫌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其它方式,向本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和举报。对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政策措施,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策措施,新出台、停止执行或者调整相关政策措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
据悉,此《操作指引》系全国率先出台的一项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操的具体措施,对进一步推进广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