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工作人员正在给申请人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施“宽进”。实行“告知承诺”,在南宁、贺州两市,对新申请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经营许可、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变更或延续许可,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实施“一照准营”,出台《广西食品安全条例》,明确小食杂店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再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完善“全区食品销售新业态监管系统”,用于归集小食杂店、自动售货设备经营者等小众经营者主体资质信息,全区1.33万户小食杂店经营者实现“持照”合法经营。推行“一市一证”,允许经营者在同一市级辖区从事自动售货设备经营只需办理一张许可证,帮助472户经营者解决“准入不准营”的燃眉之急,2997台自动售货机“持证上岗”,此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调整优化许可事项,实现“快办”。简化审批流程,食品经营许可时限压缩到3个工作日办结,比原来缩短17个工作日。2019年12月起,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崇左、钦州港三个片区推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备案制度,同步在登记审批系统新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项目,申请人新办营业执照同时填报备案内容即可完成备案手续,审批时限最快1小时完成。自2021年7月起,进一步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全区“多证合一”登记范围,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新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后即可开展经营。截至9月30日,全区已依法办理备案经营户4.1万户。
完善审管衔接机制,实行“严管”。对依法完成备案的食品经营者尽快开展实地核查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按照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针对食品经营风险较高的农村地区,深入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合规性检查,提高监管的精准度、靶向性。2020年以来,全区已检查获证食品经营户29万户,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覆盖率达到92.34%,检查农村食品经营者6.29万户,发现并依法处理违规市场主体185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