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展销会监管工作调研会在山东召开

   2021-10-24 286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展销会监管工作,推动落实化
 进一步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展销会监管工作,推动落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和展览会举办方管理责任、经营者主体责任10月14日,国家药局在山东济南组织召开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和展览会监管调研座谈会,来自山东等6个省药监局、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及其辖区内县(区)局代表、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举办方和经营者代表、化妆品展览会举办方代表、山东省化妆品行业协会代表共20余人参加了调研座谈。

调研座谈会上,山东省药监局介绍近年来省化妆品经营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和兰山区市场监管局重点介绍了创新监管模式、落实属地责任、加强临沂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工作经验,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和展览会举办方代表就落实管理责任、经营者代表就落实主体责任采取的措施分别进行介绍,各参会省局、行业协会代表对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及展览会监管难点问题及监管措施等进行研讨。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司刘萌同志主持会议并总结发言。刘萌指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山东省在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临沂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管模式值得学习借鉴。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强化措施,加强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和展销会监管,积极维护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公众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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