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标准》意见的函 |
为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促进药品流通领域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省局起草了《浙江省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9日前反馈有关意见。
联系人:常辰;联系电话:0571-88903251。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