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省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使用环节质量安全,服务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简称药包材)是药品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药品质量和保障人体用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近日,省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使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落实生产企业、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以及监管属地责任等三方面提出了十项要求。通知强调,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企业要落实4个“严格”,即严格依法加强生产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标准强化产品质量检验、严格履行登记信息维护和接受审核的法定义务、严格依法实施变更管理工作。药用辅料、药包材使用单位要强化3个“依法”,即依法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确认药用辅料、药包材符合药用要求,依法做好制剂产品相应变更管理工作。各区域检查分局要做到3个“加大”,即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