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部署加强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使用质量管理工作

   2021-11-10 1770
核心提示: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简称药包材)是药品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药品质量和保障人体用药安全具有重要作
 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简称药包材)是药品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药品质量和保障人体用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近日,省药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使用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落实生产企业、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以及监管属地责任等三方面提出了十项要求。通知强调,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企业要落实4个“严格”,即严格依法加强生产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标准强化产品质量检验、严格履行登记信息维护和接受审核的法定义务、严格依法实施变更管理工作。药用辅料、药包材使用单位要强化3个“依法”,即依法落实主体责任,依法确认药用辅料、药包材符合药用要求,依法做好制剂产品相应变更管理工作。各区域检查分局要做到3个“加大”,即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使用环节质量安全,服务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  营业执照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备案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招商入驻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20008428号  |  鲁公网安备 371526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