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
联系电话:0531-88592765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附件:“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9日
联系电话:0531-88592765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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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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