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监局启动第二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全域试点实施工作

   2021-11-17 1570
核心提示:11月12日,海南省药监局召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专班第七次工作会,总结第一批试点实施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我省第二批全域试点实施工
 1112日,海南省药监局召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专班第七次工作会,总结第一批试点实施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我省第二批全域试点实施工作。省药械审评中心李耀华主任主持会议并做具体部署,省药监局刘晓刚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省药监局高度重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实施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宁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有关推进工作。唯一标识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重点目标,着力开展了一系列深化推进工作,力争实现唯一标识在生产企业和产品品种的“双覆盖”,即:全省所有第三类、第二类生产企业全覆盖以及全省第三类、第二类品种全覆盖,同时鼓励第一类器械生产企业试点。

会议指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是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溯源的重要载体,是医疗器械产业全球化、数字化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深化科学监管和医药改革的重要抓手,具有重要意义。工作专班瞄准目标,持续发力,成效明显。截至10月底,省内第一批试点生产企业已全部按要求完成DI赋码工作,海南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已向国家药监局唯一标识数据库上传数据2000余条,关联医保局数据库近400,医药医保数据关联度逐步提高。专班积极协调卫生及医保部门,联合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印发《海南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联合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唯一标识为抓手,积极推进“三医联动”。

会议明确,要继续加强唯一标识的培训指导,摸清企业和产品底数,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开展产品赋码、数据上传和数据维护等工作,必要时可开展唯一标识实施工作的督导检查。继续加强与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对接沟通,强化唯一标识数据应用,协同推进三医联动。

刘晓刚总结强调,工作专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对唯一标识工作的指示批示要求,试点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实抓细各项重点工作,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压茬推进第二批唯一标识全域试点实施工作。

供稿: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专班

撰文:张磊

摄影:

审改:李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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