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原则,以暗访的形式随机抽查部分药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情况,重点检查了药店实名登记销售“四类”药品、门口设置警示牌、进店顾客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以及店员上岗佩戴口罩、药店经营场所消毒等环节。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药品零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通报了暗访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责成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督查发现,各市县市场监管局讲政治、顾大局,能够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和药品零售环节监管措施;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意识较之前有所提高,能基本落实防控措施要求。但个别市县的城乡结合部、偏远乡村,仍存在零售药店执行实名登记销售“四类”药品不严、进店顾客戴口罩、测体温、查健康码等措施不严不实的情况。
督查组强调,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强化日常监管,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底线,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利剑高悬”,从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药店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一律公开曝光;对违规销售“四类”药品等行为的,一律暂停营业,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对造成疫情扩散传播等严重后果的,一律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启动第二批疫情防控“回头看”督查工作,确保全省药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全覆盖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适时通报。
供稿:药品流通监管处
撰文:祝贺
审改:林一叶、许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