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药品包装破损、超过有效期等无法销售,不仅占用企业库存、增加运行成本,而且一旦发生药品流弊事件,后果不堪设想,尤其是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等特殊药品流入社会将会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
一是严防药品流弊,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在监督销毁药品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核对药品的购进票据、种类、数量等,确保每一瓶、每一袋粒药品都来源有根据、去向有记录。既要防止药品流弊,重新流入合格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又要防止不符合销毁条件的药品混入,浪费社会资源。
二是坚持服务企业,切实解决企业困难。不合格药品不仅造成企业管理成本和仓储成本增加,药品销毁还会产生一笔开支。在受理企业申请后,稽查处会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监督销毁药品,不让企业因为药品监管部门的原因增加不必要的成本。药品监督销毁完毕后,只要收到药品销毁实施企业提供的销毁证明,便立即出具销毁凭证,确保企业可以及时办理抵税,降低企业不合格药品造成的损失。
三是守护绿水青山,确保药品无害化销毁。生态环境是海南得天独厚的优势,不合格药品处理不当很容易对海南的生态环境造成无法修复的伤害。在企业申请药品监督销毁时,要求申请企业必须提供与符合环保要求的无害化处理企业签订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委托协议,确保所有药品的销毁不对生态环境造成伤害。
四是忠于职守,确保药品监督销毁任务按时完成。有时需要销毁的药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为确保销毁药品能够在当天清点完毕并运送到销毁实施企业,省药监局执法人员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加班加点,认真核对药品规格、数量,确保准确无误后,按时完成销毁任务。
供稿:稽查处
撰文:郭伟力
摄影:黄仕昌
审改:湛艳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