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面督促自查整改。为夯实排查基础,部署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强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有650家经营使用单位完成了自查整改。
二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暨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百日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经营市场秩序,针对性开展医美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大排查、防疫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治理等,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聚焦无菌和植入类、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口腔材料类等医疗器械重点产品,对重点环节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三是全面开展条例宣贯。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全市监管系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新《条例》,营造了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社会共治。组织全市医疗器械监管人员、经营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线上线下培训,认真学习《条例》修订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各项重要制度,准确领会《条例》立法原则和精神实质,做到学懂弄通,精准把握、准确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