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逐项梳理、细化措施。我省药品监管领域共有22项经营许可事项纳入《青海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我局认真梳理,直接取消1项审批事项;对3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18项审批服务进行优化升级。通过明确责任部门、事项信息、法律依据、许可条件、办理流程等10项内容,对药品监管部门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改革措施、行使层级、时限优化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作了细化规定,便于各级药品监督部门贯彻执行,更好服务于民。
二是制定细则、加强监管。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大力推进监管机制改革,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逐项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了监管要求、监管程序、监管措施及监管责任等,推动了管理创新,规范了业务办理,提升了行政效能,强化了履职责任。通过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了精准度。
三是互联共享、提高效率。充分发挥信息化对改革的基础支撑作用,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行政处罚等结果信息及时归集到信用中国(青海)等平台,推动涉企信息“应归尽归”,实现涉及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强化信息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共享和互认互信,凡是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优化审批服务方式,努力实现审批更简、服务更优、监管更强,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轻负担,营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