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2021年12月15日上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责任约谈会,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较多、较严重的2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集中约谈。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监管处、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相关负责人及相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参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前期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企业负责人就本企业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后续整改及下阶段工作措施开展依次作了发言。
省局要求,各企业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面抓好整改,持续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一是要始终保持高度的主体责任意识。要认真履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二是要不断提升守法合规意识,按照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管条例》,明晰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要对标《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不断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三是要牢固树立诚信意识,要把诚信意识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信息来源:医疗器械监管处 撰稿人:彭军、杨柳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