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检查分局落实三项措施推进经营环节药品高质量监管

   2021-12-21 1140
核心提示:2021年,泰州检查分局坚持安全用药底线,加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及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安全风险治理,深化责任落实,积极推
 2021年,泰州检查分局坚持安全用药底线,加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及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安全风险治理,深化责任落实,积极推进经营环节药品高质量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GSP符合性检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明确经营环节药品GSP监督检查重点。根据全市47家药品批发、27家零售连锁总部企业的经营范围、规模、风险等因素随机抽取被查企业,抽调辖区各市场监管局药品经营监管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每个检查组检查3家企业,实现借力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风险隐患或涉嫌违法线索,严格落实处置措施,跟踪复查,闭环监管。

二是建立重点品种追溯体系。对辖区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企业涉及的集采中选品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按照国家局、省局专项工作要求,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在规定期限内督促企业100%入驻追溯平台,实现重点品种100%扫码率,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三是强化药品经营稽查执法。以回收药品、中药饮片、网络销售药品等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对少数企业存在的执业药师挂证、未有效查验检验报告等违反GSP情形进行立案查处,及时消除药品质量安全隐患,全年共立案调查18件。上半年,分局根据相关线索,把从湖南某公司采购的“骁悉”“他克莫司”等药品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了回收药品专项整治,立案调查5件,约谈2家企业。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12家药品批发、8家零售企业及32家单体药店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保证涉疫药械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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