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入选项目的通知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委属各有关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
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工作的通知》(鲁卫中医药科教字〔2021〕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过县级挖掘、市级初审、省级评审,确定“督灸疗法”等148项我省中医药特色疗法入选项目,现予公布(见附件)。为做好项目推广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中医药特色疗法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制定项目推广方案,通过理论培训、现场示教、跟踪指导等方式,做好技术培训、项目推广和实施效果评价,确保培训到位、指导到位、评价到位,保障项目实施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项目推广要注重面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围绕“中医强基层、基层强中医”的要求,积极组织做好中医药特色疗法项目推广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
三、各市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积极筛选项目,与当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进行对接,申报传统医药类别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增强我省优秀传统文化存续力。
四、省卫生健康委将定期组织全省中医药特色疗法项目推介交流会,搭建项目负责单位、负责人和需求单位之间的平台,对项目的技术特点、适应症、操作要求等进行展示,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双向选择原则,每年选取3~5项中医药特色疗法在本区域内医疗机构推广。
各市各单位在中医药特色疗法推广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技教育处反馈。
联 系 人:解仲伯 毛新
联系电话:0531-51766416
政务邮箱:sdzyykjc@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入选项目名单(公立机构)
2.山东省中医药特色疗法入选项目名单(民营机构和民间)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