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自治区药监局高度重视,将禁毒工作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之中,要求做好禁毒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禁毒成员单位职责。
二是强化协作,推动禁毒工作。配合自治区司法厅、禁毒办等部门,深入麻黄草生产经营企业实地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多次参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麻黄草管理办法》。积极参加自治区禁毒办组织的全区禁毒短视频大赛颁奖典礼、全区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决赛等活动。持续开展禁毒对口帮扶指导工作,年初继续拨付3万元帮扶资金助力海原县禁毒工作,两次深入海原县乡镇社区、戒赌康复中心,指导帮扶海原县禁毒工作。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检查使用特殊管理药品原料药生产企业2家,美沙酮口服溶液配制单位1家,特管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24家次,未发现特殊管理药品流弊现象。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提高防范意识。邀请禁毒专家对单位干部职工及特殊管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人员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专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防范意识。利用“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配合自治区禁毒办向群众普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知识。在局网站“禁毒专栏”、局微信公众号“药安早知道”等媒介发布禁毒法规政策、禁毒知识近20篇。向特殊管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推送《宁夏回族自治区麻黄草管理办法》等法规及相关政策,督促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