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明确重点检查对象,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医疗器械生产环节,开展涉及疫情防控类以及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注册人一类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药械流通环节,加强对疫苗、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产品抽查检查,抽查、检查“一退两抗”等四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以及执行处方药相关管理情况。中药和化妆品流通环节,加强对药食同源类中药饮片、疫情防控用中药饮片生产情况巡查;以染发、烫发和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以及婴幼儿化妆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化妆品经营监管。
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大对危害药械化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投诉举报、监督抽验、日常监管部门移送等案件线索,依法严查快处,落实处罚到人;按照安徽省“药安乡村2022”药械专项稽查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净化乡村药械市场,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维护农民用药用械安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市、县、区执法联动,形成对违法犯罪行为强有力的打击和震慑。
三是持续加强风险监测。进一步加大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预警监测力度。在做好日常监测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和“两会”期间等关键时段值守,坚持实行每日监测,认真履行“哨兵”职责。努力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处置,充分发挥报告数据在监测风险信号方面的作用,不放过任何一个风险隐患。
四是加大新闻和科普宣传力度。利用“两节”特色场所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官方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深入开展“两法两条例”普法宣传和药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药品安全意识,及时发布药品安全警示,引导科学合理用药。坚持做好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和处置引导,努力做到早发现、妥处置,避免形成药品安全舆情事件。积极开展2022“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努力扩大行动的社会影响,形成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