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疫苗是国家战略性、公益性产品,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疫苗管理既是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也是各成员单位的法定职责,必须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高度、保障人民健康福祉的目标要求和维护良好国际形象的国家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全力做好疫苗安全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在厅际联席会议的统筹下,立足本部门、本系统职能职责,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高速运行的工作机制,发挥联动集合效能,确保疫苗流通使用环节安全。一是要主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落实落细疫苗管理工作任务,认真分析研究风险漏洞和问题短板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二是要督促盟市、旗县(市、区)落实疫苗安全的属地监管责任,压实疾控部门、接种点疫苗使用的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疫苗质量安全。三是要加快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数据上传、使用效率,确保数据真实有效。积极争取资金投入,确保软件系统的更新升级和硬件设施设备配备。四是要高度重视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工作,有针对性地查找差距和不足并尽快整改完善,主动配合牵头部门逐一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力争在国家、世界卫生组织评估中取得良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