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20年度“上海市药品监管卫士”的决定》(沪药监人〔2021〕170号),表彰30位近年来在本市各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授予“上海市药品监管卫士”称号。30位“上海市药品监管卫士”是本市广大药品监管工作者的缩影,局网站和公众号陆续刊发他们的先进事迹简介,号召各级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的同志以他们为榜样,继续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落实责任担当,“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为保障本市药品安全、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王晓瑜,现任上海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部部长、高级工程师。她长期从事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09、2016年分别荣获市级“药监卫士”和“药监标兵”称号。
王晓瑜同志理论基础扎实、临床经验丰富,善于结合实践科学识别上市后医疗器械产品风险。她利用重点监测平台,组织并指导25家医疗器械注册人、46家医疗机构参与国家“十三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建立基于医疗大数据的主动监测与评价模式,完成7个品种的风险分析报告和不良事件报告指南,在此基础上形成《上海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个例报告指南》。她努力提升基层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能力,推进本市不良事件报告质量和百万人口报告数量稳步提升。
作为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讲师团成员,王晓瑜同志多次承担“药械突发、群体不良事件调查、处置”相关培训任务,广受好评。她积极参与国家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关指导原则的制定。参与国家中心《有源医疗器械产品与不良事件监测》《无源医疗器械产品与不良事件监测》的编写。承担国家中心《中国医疗器械警戒研究》分课题——《中国医疗器械警戒可行性研究》、《磁共振不良事件报告指南》编制和市科委课题《医用正电子发射磁共振成像系统生命周期标准体系研究》,研制“血液透析装置安全信息监测研究平台”并获得软件著作权。她多年深耕药品风险监测岗位,用忠诚履职把牢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