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监局部署元旦春节期间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

   2021-12-29 1260
核心提示: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药品市场秩序,有效预防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12月27日,自治区药监
  元旦、春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药品市场秩序,有效预防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12月27日,自治区药监局召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议对药品流通监管的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2021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疫苗质量监管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成效突出,重点品种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加快,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

万秋在讲话中指出,全国疫情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把元旦、春节以及北京冬奥会期间的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强化元旦、春节期间药品流通监管力度,持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毫不松懈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并对元旦、春节期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要压实零售药店主体责任,按照要求使用“八桂药店智慧监管系统”,落实“四类”药品销售登记制度。二是要扎实做好新冠疫苗流通配送环节监管检查。三是要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求。四是要全面落实药品流通环节质量监管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五是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六是要加强舆情监控及处置工作。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处全体人员,局政法处、稽查办、信息中心、自治区药检所、自治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主要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自治区药监局各检查分局、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人及业务相关同志在市、县(市、区)分会场参加会议。

作者:韦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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