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批操作规范》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生产企业发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12-28始至2022-01-0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批操作规范》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生产企业发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1-12-28始至2022-01-0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备案WS13715260072| |消费者维权热线:400606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