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高位推进,把好“方向盘”。滁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药品安全工作。在疫情防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药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检查、现场办公,切实推动药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完善组织机制,及时调整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新增2家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督导各县(市、区)全部成立药品安全委员会,并制定《县(市、区)疫苗药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市药安委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召开药安委全体会议、专题会和调度会,印发了《滁州市2021年药品安全工作要点》,落实各成员单位部门责任。
紧扣重点环节,守住“安全线”。滁州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药品安全春风行动、药品专项稽查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对疫情防控药械、执业药师注册、美容美发机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加大对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药械、含兴奋剂药品、医疗机构用药用械、儿童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力度。截至11月底,全市共检查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0家、药品零售企业1497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64家、医疗机构1150余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728家。高度重视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与市卫健委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环节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对8家疾病控制机构和130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推广使用安徽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执行“一退两抗”药品零售实名信息登记要求和疫情防控“四个一”制度,积极发挥“哨点”监测预警作用。
严打违法行为,牵住“牛鼻子”。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实施全员办案机制,开展全市药品稽查专项行动,有力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与省药监局五分局滁州工作站形成联合办案机制,开展各类联合检查十余次,形成执法合力。联合市公安局共同建立了“行刑衔接工作站”和“食品药品快速检验室”,强化行刑衔接,提供办理涉刑案件物品应急检验129批次,出具认定报告76份,提高案件证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营造社会氛围,用好“加速器”。成功创建了国家级“滁州市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接待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各类人员参观3.8万人次。建成药品法治公园、药品安全宣传长廊,获评2家省级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站。开展最美宣传大使评选、打造“一县一品”等活动,利用公交车站台、电视台、滁州日报专栏等载体以及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集中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药品科技活动周”“安全用药月”等系列宣传活动,配合省药监局开展“安全用药大讲堂(滁州站)”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教育氛围。
强化风险监测,设置“预警哨”。进一步加大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预警监测力度,辖区内药物滥用监测单位参报率、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率、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测系统注册率均达到100%。全年共完成药械化产品各类抽检260批次,做到了县(市、区)全覆盖,圆满完成了抽检任务,无超时超期现象,全检率100%。此外,承办了2021年省级药品安全示范性应急演练工作,对全省疫苗药品安全应急演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受到省药监局的高度肯定。
助力医药经济,当好“助推器”。滁州市成立了医药器械产业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下设调研规划、业务指导、科技研发、政策保障、供应链建设五个工作组。建立由97家会员单位组成的滁州市医药器械产业联盟,制定了《滁州市医药器械产业联盟工作制度》。摸清全市医药器械产业发展现状,撰写了《滁州医药器械产业链调研报告》,编制《滁州市医药器械产业十四五规划》和《滁州市道地药材产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