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销售管控关。对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根据《浙江省药械监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版)》,督促零售药店做好疫情防控监测,严格执行四类药实名登记销售及信息录入上报全省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警戒系统。截至目前,临海局已对41家药店违反防疫规定在四类药禁售期间违规销售会同属地镇街防指进行了关停整改。
二是严把内部管控关。督促药店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佩戴医用口罩上岗。每日上岗前进行体温监测,填写监测记录,身体状况异常者不得上岗。做好店内环境消毒,经常性通风和保持店内环境卫生整洁,做好消毒记录。加强药品质量管理,借助执业药师打卡系统监督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三是严把小门管控关。在做好“全覆盖式”明查的基础上,探索开展“顾客体验式”暗访、“八小时外”错时监管等检查方式。重点检查药店是否严格落实顾客“戴口罩+测体温+二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是否做好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二码联查”落实。督促药店做好红黄码人员、有发热症状人员、行程码带星号人员、14 天内有出国(境)或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14 天内有与国(境)外返回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史人员等异常人员问询登记上报,同时录入省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当地疫情防控办,落实闭环管理。
信息来源: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