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萌总监带队督查元旦春节前药械安全工作

   2021-12-31 1500
核心提示: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用药用械安全,落实国家和省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12月31日,省局党组成员、
 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用药用械安全,落实国家和省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12月31日,省局党组成员、药品安全总监于萌带领督查组对南京市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节前督导检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蒋永兆,鼓楼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郁健等陪同检查。

在南京科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督查组现场查看了企业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情况,并重点围绕其经营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资质和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于萌总监指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保障物资,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管理,保证整个供应链条信息可追溯、零差错,切实守牢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底线。随后,督查组来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药店、老百姓大药房(江苏)有限公司南京童家巷店,检查了药店对顾客进店测温、验码、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情况、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实名信息登记情况、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等,并现场抽查核对了“四类药品”登记系统中部分药品登记信息。
于萌总监强调,零售药店处于疫情防控的一线,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四类药品”实名信息登记要求并及时向系统上传相关信息,为疫情防控大局作出积极贡献;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切实抓好药械经营质量管理,确保执业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加强药事服务及安全用药指导,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两节”期间用药用械安全。
    从督查情况看,被检查企业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总体状况良好。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缺陷,能够现场整改的,督查组指导企业立即进行了整改;不能现场立即整改的,要求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属地监管部门监督企业落实整改,切实形成闭环管理。
    
省药监局药械经营监管处、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南京检查分局、省局审核查验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和检查员参加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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