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有作为。严格按照国家药监局部署和要求,高标准完成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规范工作,对所有已备案的2761个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备案材料进行了审查,发现备案材料不规范问题336个,未存在高类低备、非医疗器械按医疗器械备案的情况,全部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二是公开评查通报制度有效果。建立了季度交叉、公开评查、通报结果的“公开评查通报”机制,统一了全省的备案尺度,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备案质量问题,提升了备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产品备案审评责任有考评。连续两年将该项工作列入对设区市药品安全满意率评价指标,强化了市级监管部门对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责任意识,落实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监管的主体责任。四是专项督导交叉检查有力度。2021年,省药监局统筹安排全省医疗器械监管骨干,组成10个检查组,开展了专项督导和交叉执法检查,对各设区市抽查不少于2个品种和2家生产企业,要求各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限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上市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