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药械化抽样监测。完成监督抽样药品95批,医疗器械8批,药品快检51批,化妆品品21批,及时立案处置1批不合格中药饮片。累计审核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863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3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82例,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深入推进民生实事。建成三星级民生药事服务站4个,开展用药指导、建立用药档案等10项“一站式”公益性服务。深化“网订店送”提质工程,评定三星级“网订店送”药房9家。实施化妆品“百千万”示范创建提升工程,创建完成示范街1条、示范商场3个、示范经营店25个,并代表温州市参加全省示范创建考评
三是积极探索数字化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完善“两库”、精简“表单”,落实“闭环”,积极推进以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双随机抽查化妆品美容机构70家,化妆品经营单位36家,医疗机构52家,全程实现检查“电子化”。实施药品追溯扫码上传,辖区3家批发、连锁总部数据上传率100%;推进“浙苗链”建设,辖区23个疫苗使用点储存冷链数据上传率100%。
四是开展药品打假治劣“提级行动”。监督检查药品批发企业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8家,麻精药品使用单位9家;联合卫健、医保部门检查医疗美容机构4家,查处违法线索1条。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查处无证经营8家,使用过期医疗器械4家,排查风险隐患42个,逐一建立隐患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梳理监管短板和不足,排查出部门风险隐3个,落实监管举措3条,建立长效机制2个。开展“清网”行动,查处互联网违规销售处方药1家,线上排查处置化妆品网络销售单位34家,责令改正17家、下架产品16个,对1家涉嫌销售未经备案化妆品作进一步调查。
五是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按照敢担当、素质高、能力强、有实绩的要求,建立一支36名药品检查员队伍,其中省级检查员4名,市级检查员11名,纳入省“双百尖兵”化妆品检查员1名,市“5050”计划5名。市级检查员总人数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6.8%,县级药品检查员总人数不低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16.3%。
信息来源: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