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心谋划,压实责任。根据省、市有关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要求,结合监管掌握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情况,合理制定抽样计划,将责任细化到各区县(市)局,组织开展对28批次验光仪、5批次裂隙灯进行检测,其中3批次在生产企业抽检,30批次在全市眼镜店使用环节抽检,保证了抽检覆盖面的广泛性以和抽样单位的代表性。
二是检监结合,提高效率。将日常监管融合到此次抽检工作中,先检查后抽检,做到源头防控、系统防控,开展对企业设施设备、储存维护及销售台账进行检查,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提升工作效率,抽检过程未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情况。
三是跟进举措,防范风险。本次抽检的33批次眼视光设备有4批次存在问题,主要不合格项为验光仪柱镜度的柱镜轴向、显微镜视角放大率允差等,责令企业抓紧整改,分析查找具体原因,采取针对性纠正措施,并实施跟踪检查。
下一步,宁波市局将持续强化眼视光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儿童青少年用械质量安全。
信息来源: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