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省局稽查处主要负责同志从四个方面汇报了去年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合作工作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保障。印发《省药监局2021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将长三角信用合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局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计划统筹、督查督办、问题通报等机制,统筹信用管理与药品监管工作;制定印发《江苏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二是推动区域合作,提高药品安全信用监管共建共享水平。召开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促进区域内信用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牵头三省一市信用管理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印发了《长三角区域药品安全领域信用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部门会商、沟通协调、工作通报“三项机制”,切实提高区域药品安全领域信用监管共建共享水平。三是开展专项行动,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药品安全环境。下发《关于开展严惩重处药品违法违规行为雳剑2021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严惩重处药品违法行为执法专项行动,起到了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良好效果;利用全国“安全用药月”等宣传平台,策划药品安全信用主题宣传,做好《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宣贯工作。四是强化系统支撑,不断提升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化水平。上线试运行江苏省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系统,初步融合了信用管理业务需求,为下一步我省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监管奠定了信息化基础;不断完善各业务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双公示”等信用信息的归集,提高信用信息的入库率、及时性和完整性。此外,省局常州检查分局还汇报交流了药品安全信用监管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江苏省信用办作为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轮值牵头方,对我局积极推进区域药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合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并对下一步长三角区域药品信用合作提出了要求。要求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精神,修订完善合作备忘录;巩固做好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推动“信用长三角”平台药品安全专栏升级改造;积极拓展合作领域,推动建立区域基本统一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评价标准。
省局稽查处、常州检查分局等处室和单位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省局稽查处、常州检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