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20年度“上海市药品监管卫士”的决定》(沪药监人〔2021〕170号),表彰30位近年来在本市各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授予“上海市药品监管卫士”称号。30位“上海市药品监管卫士”是本市广大药品监管工作者的缩影,局网站和公众号陆续刊发他们的先进事迹简介,号召各级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的同志以他们为榜样,继续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落实责任担当,“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为保障本市药品安全、助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沈艳,现任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沈艳同志从事药械化监管工作17年来,履职尽责、勇于创新、担当奉献。针对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量多、监管力量相对分散的特点,她采取统一检查流程、点评考核反馈互学等措施,着力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她积极参与青浦、吴江、嘉善三地药械化协同监管工作,推动三地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实训基地,通过多次开展专项检查、联合监管和业务交流,促进形成区域药品监管合力。
沈艳同志积极参与出台支持区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推进建成青浦生物医药产品注册指导服务工作站。她结合多年监管经验与数据分析,撰写《青浦区非属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状分析》《取消核定征收背景下青浦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新思考》等多篇调研报告,为区域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进博会期间,她带领药械化保障团队,开启“5+2”“白+黑”工作模式,圆满完成三届进博会展馆保障巡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