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2022年 第4号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广东润天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BA7550186)、广东百源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BA0200073)和惠来县新药特药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号:粤AA6631124)现场复查确认,上述3家药品经营企业已完成缺陷项目整改,现决定对上述企业解除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